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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大学法学院公共管理专业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根据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以及我校研究生院《汕头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办法》的有关要求和安排,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试形式

复试形式:线上复试

复试平台:腾讯会议(双机位复试)


二、参加复试人员

根据《汕头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共管理专业拟招收学生14人。具体以实际下达指标为准。

参加复试人员为一志愿报考汕头大学公共管理专业,总分和单科均过国家线的考生。

调剂考生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报名后,收到调剂系统发出的汕大复试通知的考生。

复试比例不低于1:1.2。

三、复试资格审查

在复试阶段,学科会认真检查考生证件、核对照片是否为考生本人,并严格按照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认真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请考生准备以下材料:

(1)身份证(正反两面)。

(2)成绩单:大学期间成绩单红章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档案所在单位红章原件)。

(3)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生证和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往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4)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应届生交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交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汕头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红章原件。(由档案所在单位(或工作所在单位、户口所在地)出具并盖章,文件请见附件1)。

(6)汕头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亲笔签名,文件请见附件2)。

(7)汕头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考生填写“以上信息由考生本人如实填写”以上部分内容,需粘贴电子照片,不限照片底色,文件请见附件3)。

请将以上序号1-6材料按顺序扫描或清晰拍照合成一份PDF文件,在328日中午12点之前,通过邮箱发送到shuang@stu.edu.cnPDF文件名和邮件主题均以考生编号(15位)-考生姓名命名,如“105600006201234-张三”,附件3材料发送PDF文件,文件名以“姓名-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命名,如“张三-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

四、复试安排

1.公共管理专业一志愿复试定于2023年3月31日下午14:00进行。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另行安排。

2.复试安排等具体信息,学院会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复试考生。


五、复试考核内容

复试权重40%

(1)专业水平考核

考核内容:见汕头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大纲范围。

考核方式:口试,满分100分,占面试总比例40%。

(2)综合素质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知识结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个人素质,其中个人素质指个人的心理健康状况、思维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理想抱负等。

考核方式:面试,满分100分,占面试总比例40%。

(3)英语水平测试

考核内容:主要测试考生基础英语和专业英语水平以及运用英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听说交际的能力。

考核方式:口试,满分100分,占面试总比例20%。

六、复试成绩使用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百分制)。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40%。复试成绩和初试总分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为: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总分(折合为百分制)×初试成绩权重(60%)+复试成绩(百分制)×复试成绩权重(40%),初试和复试权重之和为1。

(3)录取顺序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首先从专业第一志愿报考的复试及格考生中录取,其次再从专业非第一志愿报考的复试及格考生中调剂录取。总成绩并列且正好处于专业录取名额边缘的考生,按照录取名额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

七、体检安排:

考生于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并结合我校情况,由校医院按规定执行。



汕头大学法学院

2023年3月22日



原文转自汕头大学官网:https://law.stu.edu.cn/info/1026/497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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